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,保障行人、车辆通行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现就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停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从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零时起,对岳麓大道等26条道路的部分路段实行全天禁止车辆在人行道、非机动车道、机动车道内停、放。具体路段如下:
1、岳麓大道的西二环—西三环路段;
2、德雅路车站路—三一大道;
3、杜鹃路的西二环—银杉路路段;
4、福元路的芙蓉路—东二环路段;
5、花侯路的曲塘路—香樟路路段;
6、桐梓坡路的西二环—西三环路段;
7、咸嘉湖路的西二环—潇湘路路段;
8、火炬路的车站路—万家丽路路段;
9、白沙路的劳动路—湘江大道路段;
10、朝晖路的东二环—浏阳河大道路段;
11、赤岭路的书院路—芙蓉路路段;
12、后湖路的靳江路—丰顺路路段;
13、靳江路的西二环—潇湘路路段;
14、凌霄路的东二环—古曲路路段;
15、清水塘路的营盘路—五一大道路段;
16、砂子塘路的韶山路—曙光路路段;
17、?湾路的枫林路—潇湘路路段;
18、赤岗巷的曙光路—桂花路路段;
19、德雅路的东风路—芙蓉路路段;
20、南元宫巷的人民路—解放路路段;
21、坡子街的湘江路—黄兴路路段;
22、三泰街的五一大道—药王街路段;
23、三王街的坡子街—解放路路段;
24、西长街的中山路—五一大道路段;
25、梓园路的人民路—劳动路路段;
26紫薇路的火炬路—荷花路路段。
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、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路段交通标志、标线通行,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,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