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福区交警大队联手区交通局、运输等执法力量分头上路,展开为期一周的校车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,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乘车安全把关。 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以维护中小学、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,严厉查处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,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,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9月2日早晨7时许,是校车上路的高峰时段。在芙蓉北路兴隆路口,执法人员在该路口把守,对过 往的校车进行现场执法检查,对承载量、线路牌、车况以及驾驶员证、照等逐一核查。由于车顶4个警示 灯中有一个不能正常闪烁,且小朋友的安全带未系到位,车牌为湘AOS143的某幼儿园校车被交警当场进行处罚,并要求及时整改。
校车安全整治,进一步规范了校车管理,使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安全交通意识进一步增强,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,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,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,杜绝校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。 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,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,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,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强化部门协作配合,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