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2016-04-19 投稿人:万硕   部门:        编辑:    点击量:3944  
交通违法处罚办理三种自助途径
1、通过互联网登录长沙交警官方网站,进入交通违法处罚窗口,按照提示进行办理。此种途径仅限于长沙籍驾驶人、湖南地区号牌的车、违法地在长沙地区、单笔罚款200元(含)以下的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记录,同时,必须“三证合一”,即:身份证、驾驶证和行驶证为同一人;
2、公安交警处罚窗口设置的易站通自助终端机;
3、长沙银行设置的自助终端机
易站通自助终端机办理流程
通过易站通自助终端机办理
步骤一: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,以及身份证同一名下的能够支付罚款的银行卡一张;
步骤二:
选择处罚种类:
A:1、已在处罚窗口办理,持有处罚决定书,只需缴纳罚款的请选择“决定书缴款”,按要求输入“处罚决定书编号”,插入银行卡缴纳罚款即可。2、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但违法记录未消除的情况,可致电:0731-85110344、85112130进行数据更新。B:1、未在处罚窗口办理的请选择机动车违法处理,放置身份证原件读取身份证信息,成功后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;选择车辆类型,输入车牌号码及发动机后六位进行验证; 2、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列表查看违法记录详情,选择需要处理的违法记录,能够通过自助终端机处理的记录标记为“详情\处理”,只能查询不能通过自助终端机处理的记录标记为“详情”。 3、用户根据已查到的违法记录,点击“详情”查询违法详细信息;阅读法律声明,点击“确认”,阅读处罚决定书内容,点击“确认”进入罚款缴纳界面;插入银行卡,输入密码,处理成功后可继续处理剩余违法记录;如处理完毕请点击退卡。 4、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,但违法记录未能处理的情况,属于网络异常引起的数据丢包现象,不要再在自助终端机上重复办理,请到处罚窗口现场办理。所扣款项将五个工作日退还到您的支付银行卡上,如需帮助,可致电:0731-82809182。
通过长沙银行自助终端机办理
步骤一: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,以及身份证同一名下的能够支付罚款的银行卡一张;
步骤二:
选择处罚种类A:已在处罚窗口办理:持有处罚决定书,只缴纳罚款的。点击便民警察--决定书缴款--输十五位决定书编号两遍--插银行卡输密码--核对决定书信息--确认缴款成功--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但违法记录未消除的情况,可致电:0731-85110344、85112130进行数据更新。B:未在处罚窗口办理的:点击便民警察--电子警察处理--插入银行卡输密码--放置身份证原件至读证处--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--点新增绑定--输车牌号、发动机后六位--违法信息查询--每条违法行为信息将以列表形式列出,如需处理请点击“办理”,进行违法信息确认,点击缴款,缴款成功后选择“打印凭条”--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,但违法记录未能处理的情况,属于网络异常引起的数据丢包现象,不要再在自助终端机上重复办理,请到处罚窗口现场办理。所扣款项将五个工作日退还到您的支付银行卡上,如需帮助,可致电:0731-85110344、85112130。